东莞出台房价申报新规 新房售价较申报价下浮不超过15%
【东莞出台房价申报新规 新房售价较申报价下浮不超过15%】财联社11月9日电,东莞东莞市住建局今日发布《关于优化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管理的出台通知》,其中提到,申报售开发企业应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进行销售,新规新房下浮网签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房屋申报价格,较申且比申报价格下浮不超过15%(含);已办理预(现)售但未售出的报价不超新建商品住房需调整销售价格的,自取得预售许可证(或现售备案证书)之日起满360天方可上浮调整,东莞上浮幅度不超过5%(含),出台满180天方可下浮调整,申报售下浮幅度不限。新规新房下浮(财联社记者 李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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